东方名邸地处包河区祁门路与徽山路交口。 包河S1503号地块坐落于包河区祁门路以北、徽山路以东,南至祁门路、西至徽山路、北至黟县路规划红线,出让形式为拍卖,地块面积43.92亩,地块规划为居住,使用年限为70年,容积率≤2.8,绿化率≥40%,建筑密度≤22%,参考地价428万元/亩,竞买保证金4000万元。该地块正式案名为东方名邸。